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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8-05-28 16:04  

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于2011年1月召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文件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属高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6〕55号)精神和相关会议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将于2017年11月下旬召开。为确保会议筹备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结合,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总结和回顾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学校在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讨论确定学校今后五年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以及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和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团结和带领全校共产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统一思想、抓住机遇,凝聚力量、开拓进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学校上一届党委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听取和审议学校上一届纪委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审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4.选举中共重庆交通大学第二届委员会;

5.选举中共重庆交通大学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为加强对第二次党代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决定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材料组、宣传组、会务组,在校党委常委会领导下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党代会召开时,一切会务工作由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一)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天安

副组长:唐伯明 周直 易志坚 郑旭煦 王平义

宋飞 赵明阶 黄承锋

成 员:张 俊 白 凯 任海涛 叶 勇 胡浩

何荣波 韩 西 向中富 周华君 罗永梅 杨秋

韩雪峰 刘建新 罗 宪 向阳开 郭小宏 张小锦

郑廷友 魏铜铃 吴成国 申存生 张 波 车庆辉

周世良 李少奇 赵华修 赵 毅 刘剑鸣 吴 瑞

田永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张俊任主任,白凯、任海涛、叶勇、胡浩任副主任。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材料组、宣传组、会务组。

1.组织组

组 长:张 俊

副组长:胡 浩

成 员:屠书荣 何 玲 吴 科 尹作发 曾 理

庞贺峰

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党代会的请示文件并上报,联络上级党组织,请示有关事项;

(2)负责起草党代会的有关通知、党代会筹备工作方案、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等;

(3)负责编制大会议程和大会日程(草案),拟订党代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4)负责拟订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组织各直属党组织选举党代会代表;

(5)负责新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推选、考察工作;

(6)负责拟订代表团团长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提出各场次会议主持人、来宾和列席代表建议名单;

(7)负责编制党代表名册、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册和简介;

(8)负责起草选举办法(草案)、选票的设计、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及工作人员、计票人员培训;

(9)负责起草大会各次会议主持词,负责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10)做好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大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2.材料组

组 长:叶 勇

副组长:胡 浩

成 员:张 铭 屠书荣 甘 超 吴 瑞 魏铜铃

吴 科 万 宇 杨既福 谢晓锐

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学校党委组织开展各项调研,听取各二级党组织和校属各单位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并研究提出初步对策与思路;

(2)负责起草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及征求意见修改工作;

(3)负责起草大会的开幕词、闭幕词;

(4)负责上级领导及来宾讲话稿的起草;

(5)负责起草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负责起草各种请示、报告及其他大会材料;

(7)负责大会期间的记录及联络工作,收集大会讨论情况;

(8)负责会议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编印文件汇编;

(9)做好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大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组

组 长:白 凯

副组长:吴 莉

成 员:魏 巍 徐 洁 蓝善康 陈 涛李 坤

李天兵 刘 越 黎昱睿

主要职责:

(1)负责党代会宣传舆论氛围的营造,为召开党代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及新闻媒体的接待;

(3)负责大会期间会场环境的布置;

(4)负责会议录像、照相、录音;

(5)负责大会宣传资料的归档工作;

(6)做好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大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4.会务组

组 长:任海涛

副组长:邵旭平 田永兴 白 榕

成 员:周德贵 何 玲 李 醒 李振委 赖星霖

代 云 郑婉媚

主要职责:

(1)负责布置会场、协调会议安排,编发会议通知及通知各次会议与会人员参加会议;

(2)负责会议文件的校对、打印、装订及分发工作;

(3)负责编制大会预算及会议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代表证、列席代表证、工作人员证、记者证、贵宾证和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等各种证件以及资料袋的制作、发放和文件材料的印发工作;

(5)负责邀请、接待上级领导及来宾和大会代表的签到;

(6)负责大会的值班、联络、来信、来访等工作;

(7)负责会场车辆疏导、停放及各个会场的后勤保障、医疗服务、安全保卫工作;

(8)做好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大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张 俊

副组长:胡 浩 屠书荣

成 员:何 玲 吴 科 尹作发

主要职责: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出席党代会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大会提交审查报告。

四、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与结构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属高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6〕55号)的相关规定和校党委所辖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情况,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00名左右(具体以上级组织批复为准)。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一般不超过40%,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一般不低于40%,离退休代表占10%左右,学生代表占5%左右,工人及其他代表占5%左右。妇女代表不少于3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2%。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教学科研一线党员中产生人选。

上述比例除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人数以及工作需要确定下达。

届时学校党委将安排一部分列席代表列席中共重庆交通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

(二)代表产生办法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将由全校各基层党组织推选产生。党代会代表人选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本次党代会代表采用各选举单位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五、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两委组成人员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中共重庆交通大学第二届委员会设委员23名、常委11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副书记由校长担任)。中共重庆交通大学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产生办法

两委委员:按照“三上三下”程序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要求,将由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进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推荐初步人选,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候选人,提交代表大会差额(不少于20%)选举产生。

党委常委:由选举产生的中共重庆交通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差额(比应选常委人数多1人)选举产生。

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由中共重庆交通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中共重庆交通大学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实行等额选举产生。

选举结果按规定及时报送市委批准或备案。

六、工作进度安排

9月上旬,向市委报送关于召开第二次党代会的请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批复后正式启动各项工作;

9月至10月,开展工作调研,完成本届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并按程序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9月至10月,完成第二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和新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10月下旬前,向市委报送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并按有关规定征求市纪委意见;

10月底前,完成大会各种文件、资料、设备等会务准备工作;

11月底前,根据批复意见,及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委批准或备案。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召开重庆交通大学第二次党代会,是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在校党委领导下,统筹兼顾、精心安排,确保第二次党代会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主体作用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各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党委各职能部门要细化职责,抓好任务分解落实。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应及时组织党员学习《党章》、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决议,传达文件,精心组织,选好代表,推荐好党委、纪委候选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组织党代表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引导党代表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依法按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和“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以及党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贿选案通报精神,在换届工作启动前,向有关人员印发严肃换届纪律学习资料,组织观看相关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党性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同心同德、真抓实干,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我校第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附件【交大办〔2017〕24号_f20170913132459.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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